其他市場
山東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寶豐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貸款債權
發(fā)布時間:2015-09-07 瀏覽:1086次
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交易類型項目狀態(tài)掛牌價格截止時間
ZQ[2015]010山東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寶豐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貸款債權  其他市場339000002015-09-11

項目編號

ZQ[2015]010

項目名稱

山東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寶豐煤炭有限公司不良貸款債權

出讓方全稱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

掛牌價格

3390萬元

掛牌期限

2015.9.7至2015.9.11

主  要
財務數(shù)據(jù)

評估值

評估機構

評估基準日

評估文號

決策及
備案情況

內部決策情況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經營審查委員會2015年第54次會議

(中長資濟復{2015}82號)

評估備案單位

備 案 編 號

標的簡介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持有對山東盛火食品有限公司、日照寶豐煤炭有限公司債權本金人民幣3,106.26萬元,截止2015年5月30日利息3,209.89萬元(2015年5月30日之后新產生的利息亦在本次轉讓范圍內)。其中山東盛火食品有限公司為抵押擔保和保證擔保,抵押物土地面積36390㎡。房產面積13161.83㎡。保證人為莒縣華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日照寶豐煤炭有限公司為保證擔保,保證人日照鴻鑫經貿有限公司、史永江及配偶解忠玲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受讓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按照轉讓方的要求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并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 

2、該項目原貸款行(中國工商銀行日照分行)墊付10萬元訴訟費,意向受讓方須在支付交易價款的基礎上另行支付10萬元訴訟費給原貸款行(中國工商銀行日照分行)。


3
、包括但不限于與債權相關的風險、瑕疵、責任、費用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及轉讓方的前手債權人進行追償。 

4、受讓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除外)。

5、本項目交易保證金為500萬元。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

靳先生/劉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31-87087309/66605811

傳    真

0531-87087373

電子郵箱

Jncq1@126.com